抚州市司法局、市律协赴饶州监狱开展“法制宣传进大墙”活动
日期:2007-08-09
作者:江西省律师协会
阅读:5,863次
7月31日,抚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汪丽萍,副局长、市律协会长吴明辉率律师、法制宣传人员等一行10人专程驱车来到饶州监狱,看望关押在此的660多名抚州籍服刑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进大墙”帮教活动。
一路上骄阳似火,热浪袭人。抵达目的地后,我们在饶州监狱领导和有关干警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监区食堂、宿舍、生产车间以及服刑指导中心,了解到了在这里接受教育改造的抚州籍犯人的一些主要情况。接着,监狱方面召集了部分抚州籍服刑人员在监区操场举行了别开生面的见面会。会上,抚州市司法局局长汪丽萍,饶州监狱政委沈云龙先后发表了充满关爱而又语重心长的讲话。汪丽萍局长首先问候的一句各位老乡,一下子拉近了服刑人员的心理距离,也使得见面会在非常融洽的氛围中进行。汪丽萍在讲话中表达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和家乡人民的殷切期盼和浓厚深情,介绍了当前抚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并鼓励他们重拾信心,安心改造,多学本领,早日回到家乡,为构建和谐美丽抚州贡献力量。汪丽萍的见面讲话字字情真意切,句句语重心长,赢得了服刑人员的热烈掌声。见面会结束后,我们将精心编印的700份《法律知识摘编》分发到了服刑人员代表手中。
下午,随行的六位律师和法制宣传人员为部分因对法律不了解、对量刑有疑惑、思想上有顾虑等原因引起不安心改造的服刑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在接受法律咨询时,律师们考虑到服刑人员的切身感受,尽量用抚州话跟他们交流,让他们有回到家里的感觉。对法律知识和量刑有疑惑的,律师们利用充分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解疑释惑,让他们疑惑而来,高兴而去。对思想上有顾虑的,律师们用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他们安心改造,重拾信心,自强自立,并一一记录下他们反映的现实问题,让他们安心接受改造。整个咨询活动共接待20多位服刑人员的法律咨询,从接受到咨询的服刑人员不舍离去的表情中和没有接受到咨询的服刑人员对狱警提出要求的言语中,我们看到了服刑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对与外界沟通的渴望,对早日回归“自由”的决心。
开展“法制宣传进大墙”是抚州市的一次尝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得到了监狱干警和服刑人员的一致好评和欢迎。正如饶州监狱一位狱警说,如果说法律知识是一剂良药的话,那么监狱就是一所医院,良药就应该送到医院治病救人。如果我们这次尝试果真是一剂良药能够治病救人,并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的话,那么我们愿变“尝试”为“常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