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国内律师

国内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与执业监管处、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市律协举办规范监管场所律师会见工作座谈会

来源:北京律协     日期:2012-03-27     作者:北京律协    阅读:16,685次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顾鹏副总队长发言
 
图为许强处长发言
 
图为柴磊副处长主持会议
 
图为张小炜副会长发言
 
 

    2012年3月23日下午,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市律协权保委、纪处委等相关委员会在协会四层第四会议室举办了规范监管场所律师会见工作座谈会。市律协副会长张小炜,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与执业监管处副处长柴磊,市公安局监所总队副总队长顾鹏、监所总队法制处处长许强、监所总队基础工作大队副大队长王海雄及市第一看守所、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看守所负责人,权保委副主任高子程、王志强,纪处委副主任牛琳娜,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杨矿生、副主任刘卫东,刑诉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军、行业纪律部主任张翠珍及工作人员共计22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柴磊副处长主持。

    首先,市公安局监所总队法制处许强处长介绍了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联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以及各看守所为方便律师接待、会见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会议纪要》中明确了律师会见时看守所需查验的手续,规范了看守所律师接待室工作时间,同时还建立了市公安局监所总队与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个案协调工作机制,看守所建立律师会见登记制度,建立并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及查处工作机制。市公安局监所总队将与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共同协商,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解决问题的平台,明确办理律师会见工作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看守所服务诉讼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市公安局监所总队顾鹏副总队长发表了谈话。他表示,为进一步规范监管场所律师接待工作,提高监管场所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监所总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多次召开座谈会后,与市司法局联名印发了《会议纪要》。监管总队对律师会见工作非常重视,自新律师法实施以来,监管总队也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了工作水平。比如2008年以来,先后制定了看守所文明规范执法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拘留所办理拘留人员会见通知的要求,我们的民警接待态度也越来越好。此外,我们还开展了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办理会见手续,在市律协配合下,海淀看守所率先试行了预约会见程序。今后,以《会议纪要》为基础,配合明年1月1日实行新的刑诉法修正案,监所总队要进一步做好监管场所律师接待会见工作。现在《会议纪要》已经印发到全体看守所,监管总队也已经开始了对民警的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将《会议纪要》的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另外,还希望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配合下,建立起律师信息库,完善注册执业律师信息,便于看守所民警核查律师会见手续。最后,希望通过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相互交流、通力合作,进一步完善具体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与执业监管处柴磊副处长发表了讲话。他首先感谢监管总队重视律师会见工作,重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重视律师提出来的意见与建议,并吸收采纳到相关的文件和工作措施当中。多年来,市司法局与监管总队的配合、沟通、协调机制运行顺畅,但就律师会见专门建立这种机制,是这次《会议纪要》非常突出的一个特点。《会议纪要》的出台反映了监管总队及各看守所的领导对律师会见工作的重视以及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在对法律规范的认识上,在执法的水平上,在干警的素质方面,监管总队的水平是非常高的。同时,我也希望广大律师全面、准确地理解有关规定,特别是看守所的内部规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彼此多沟通多理解。在律师行业内也要做到宣传教育与严肃处理相结合,加强个案协调,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法。

    会上,张小炜副会长发表了讲话。他首先感谢监管总队来参加座谈会。《会议纪要》的出台对于整个律师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纪要》将律师会见工作程序制度化,有利于律师工作的开展。同时,在《会议纪要》讨论过程中充分的吸收了广大律师们的建议、意见,在内容上有三个亮点:一是,明确了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所需要提供的手续;二是,明确了律师会见时间不受限制;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交流沟通的平台。作为律师协会,我们会尽快在律师行业内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让律师了解《会议纪要》的精神,在实践工作过程中,把《会议纪要》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也会积极通过联席会议这个平台来沟通解决。同时,我们也希望各位领导能够抽出时间,和律师协会一起探讨、研究他方的好的经验,北京也会积极借鉴学习,交流沟通,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会上,各参会人员对《会议纪要》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各看守所的领导也都介绍了各自看守所的工作流程以及新采取的工作措施。各位参会律师也表达了对《会议纪要》的高度赞许,表示会积极学习、领会《会议纪要》的精神,并落实到工作中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