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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媒体评论:有钱雇打手,无钱发工资?

来源:羊城晚报     日期:2011-05-03         阅读:4,005次

重庆一个黑心包工头拖欠工人平均每月2000元的劳动报酬,却舍得每月花5000元的高薪雇用黑保安,专门教训讨薪农民工。近日,这些黑保安在街头追打讨薪的农民工时,路过的公安民警出面制止,竟也遭到这帮人的围攻。5月1日,当事工地被警方查封,黑心包工头俞某及其打手20余人被警方全部抓获。(5月2日《重庆晨报》)

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却有钱花高薪雇用打手,看来这位包工头缺的不是钱,而是良心。在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渐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现在,特别是在“欠薪罪”被写进刑法的今天,还有人在欠薪问题上仍然如此嚣张,既是缺乏良心约束,更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

其实这位黑心包工头心里也有一本明白账,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拖着不发工资,就可以把这些钱投到别的地方,赚取更多的利润,只要赚来的利润超过雇用打手的花费,对他来说就是有利的。既然只需要花较少的钱,雇用一些打手,吓唬住那帮无权无钱也无势的农民工,就可以保住自己的利润,而且这么做还不会受到任何惩罚,黑心包工头又何乐而不为呢?

欠薪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也很让人同情,比如有的包工头本身就是更高一级的包工头欠薪的受害者。但是,欠薪欠得理直气壮,欠得肆无忌惮的原因却只有一种,就是处罚得太轻!

所以,只有加大处罚力度,让恶意欠薪者无利可图、得不偿失,甚至让其接受刑事处罚,才能遏制住他们的嚣张气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对于雇用打手专门教训讨薪农民工的欠薪者,尤其需要予以最严厉的处罚,以打击其嚣张气焰,以儆效尤。

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欠薪罪”,其中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不知道这位又是追打讨薪农民工,又是围攻公安民警的包工头,会不会成为重庆第一例以“欠薪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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