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为构建和谐吉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日期:2007-08-28
作者:吉林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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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律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吉林这个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服务大局中施展律师才华,提升律师素质,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修保,2006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去年6月市政府为他记了个人二等功,并奖励现金一万元;今年初,修保律师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评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国十佳杰出律师,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一是组织律师为“总量翻番”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从其职能和作用看,律师的职业使命和职业活动与创造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具有高度的契合性,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或者为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有效的途径。前两年,在全市172户国企改制攻坚战中,他们局组织律师参与了92户企业改制。今年,他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目标,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了“总量翻番,法律服务年”活动。首先是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为总量翻番做贡献”的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律师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培养和树立一批总量翻番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先进典型;其次是组织百名律师为百户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全市律师机构中设立10部法律服务免费热线电话;再次是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设立企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针对总量翻番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适时的跟踪指导;第四是组织律师为全市的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要认真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几年来,全市律师围绕振兴吉林做了大量的工作,仅保民所修保主任律师,先后无偿为市政府各部门办理、代理各类案件52件,涉及标的十几亿元,共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保全资产、股权、房产设备等上亿元,同时为政府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十多份,按国家规定的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计算,市财政减少支出律师代理费超过千万元。为此,市财政局于2005年2月16日,向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发出了表扬修保的表扬信。2006年4月,市国资委向市政府请示,专门为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做出巨大贡献的修保律师请功。
二是组织律师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他们局对全体律师提出了要主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要让老百姓请得到、请得起、信得过律师的要求。仅2006年,全市共受理各种法律援助案件1033件,受援人达1277人次。他们还组织律师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仅2006年,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39件,涉及农民工400余人,追回工资279余万元。比如,山东农民工马保立等150人被拖欠工资款,为躲债马保立连续三年不敢回山东老家过年,在吉林讨债。2006年春节,马保立等人因走投无路身绑汽油瓶到市政府上访,律师代理后,经过走法律渠道,经法院判决为马保立等农民工讨回工资款110余万元。
三是组织律师为构建和谐吉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仅2006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达8106件,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260家,其中为市里百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24家。去年以来,他们组织律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打黑除恶和平安吉林建设等项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比如,在棚户区改造中,律师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上门提供便民服务、为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50余次。仅众达律师所受顾问单位委托与被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800余份。他们还组织律师充分运用“都市110”、“新闻直通车”等新闻媒体和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搞好法制宣传,为和谐吉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