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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律师也能办律师所 河南首家在洛阳成立

    日期:2006-05-30     作者:连欣 实习 生张怡    阅读:3,638次
    一个人也能开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了。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由洛阳市炊长森律师提出申请设立的“河南炊长森律师事务所”得到了省司法厅的批准,成为我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

之前,律师事务所在我省只存在国资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等形式。省司法厅律管处工作人员介绍,原则上个人律师事务所应该有3名以上专职律师,在执业律师人数较少的县(市),可开展一人执业的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但是律师必须聘用一名以上专职辅助人员,并报当地县(市)司法局备案。个人律师事务所名称由“河南+申请人姓名+律师事务所”3部分组成。

开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在申请个人所前连续执业3年,且执业年限累计8年以上或从事兼职律师10年以上;执业信誉良好,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年龄在60岁以下,在县(市)户口所在地或常居地执业;经执业地县(市)司法局审查同意。申请个人律师事务所除有10万元的资产外,还应有6万元以上的执业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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