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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柏华: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期

来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日期:2017-01-09     作者:全国律协    阅读:6,023次

 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期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龚柏华

  2016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意见》。《意见》就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组织领导等作了全方位的战略部署。《意见》的颁布将预示着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又一新的机遇期的到来。

  一、涉外法律服务业已被定位为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涉外法律服务业在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起着重要作用。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提高对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设定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中长期目标。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制度和机制;有效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明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显著提高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意见》明确了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要求,即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员。涉外法律服务人员要力争成为“懂法律、懂专业、懂外语、懂互联网”的“四懂”卓越复合人才。《意见》还要求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二、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机遇因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而增长

  涉外法律服务业将从传统的在境内提供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服务为主的模式,转化到延伸至境外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模式。特别是以下这些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将面临新机遇: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以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例,我国政府或企业从事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需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以为中国企业 “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例,企业需要涉外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外国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的咨询服务;帮助中国企业了解驻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制度;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开展风险评估、防范与控制;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涉外法律服务人员可以帮助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应诉;一些新型涉外法律争端领域如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的投资国际仲裁,亟需专业化的涉外法律人员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再以为我国政府外交、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服务为例,我国需要对外谈判、协商、签订众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双边投资协定、多边经贸类条约,其中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法律内容,需要高端的涉外法律服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获得了我国政府制度性的保障

  从国家层面,司法部将与相关部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大政方针上提供了决策机制。《意见》明确,国家或地方政府将采取扶持保障政策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这些都是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意见》还从微观层面,如信息平台建设、网络会展沟通、人才培养模式、人才输送渠道等方面提供了指导性政策。

  综上,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意见》配套措施的到位,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将在业务内容和水平、队伍数量和质量、政府扶持与监管等方面迎来新的机遇期。
 
 
 
 
 
责任编辑:蔡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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