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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网络 选派律师到工会值班

    日期:2007-04-10     作者:梅军通讯员顾丹    阅读:2,609次
    省司法厅、省总工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建立省、市(州)、县(市、区)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网络,选派律师到各级总工会定期或不定期值班,专门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

在省一级,由相关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到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值班,每周5天。

各市(州)、县(市、区)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省司法厅、省总工会要求,律师在总工会值班期间,不得从事接待来访职工以外的其他工作和接待其他客人。对来访职工,要热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职工或者农民工,对其进行免费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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