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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黑恶势力团伙罪犯异地关押

    日期:2006-11-24     作者:田雨、郑玮娜    阅读:3,734次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胡一丁23日通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时说,随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一大批黑恶势力团伙被摧毁,今年3月至10月,全国监狱新收押黑恶势力罪犯887名。

“各级监狱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对黑恶势力罪犯的收押、管理和教育等工作。”胡一丁说。

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收押黑恶势力罪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区、市)异地关押。”

“截至目前,已对黑龙江、陕西和安徽省收押的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案件的9名主犯进行了跨省易地关押。”胡一丁介绍,下一步,司法部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近期将对北京、上海、湖北和四川等地新收押的30余名符合规定的黑恶势力罪犯进行跨省异地关押。

与此同时,各级监狱机关还注意深挖犯罪线索,在罪犯中广泛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活动。截至目前,全国监狱共收到罪犯坦白检举的狱内外有价值犯罪线索1477条,有力地配合了其他政法机关的打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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