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1月18日,临近年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的办公楼里,工作人员与往常一样忙碌穿梭,秩序井然。 作为全国首个移交地方的铁路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率先纳入国家司法体系、实行新的属地管理已有一周时间了。太铁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张双喜说:“我们见证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历史性时刻。”据了解,随着此次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的全面移交,全国各个铁路检察院改革移交工作将在今年6月30日前陆续完成。 山西缘何首吃“螃蟹” “自2004年启动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至今,已经9年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介绍。“山西省和太原铁路局在全国率先签署移交协议,对全国铁检移交工作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满春介绍,山西省成立了省委副书记金道铭任组长的山西铁路法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省委省政府的15个职能部门参与其中,并在当年5月份通过了各方共同起草的《山西铁路法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太原铁路检察机关共有一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太原、大同、临汾三个基层铁路检察院,由于这两级四院检察机关都在山西省境内,分布比较齐整,相关对接部门不跨省,也是我们移交速度较快的一个客观原因。”张双喜介绍。 新增三个内设机构 为期一年的移交准备工作,太原铁路检察系统创造了许多纪录。 在机构设置上,山西省为太原铁检分院新增设了案件管理中心等三个内设机构。“我们还为太原铁检分院调剂了部分编制,从基层院给分院上调了中央政法专项编制8名。”武传慧表示,“此次‘三定’规定高规格、多职数设立,为太原铁检院今后的工作发展预留了较大空间。” 此外,182名工作人员的过渡档案审查、考核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即将从此前的模糊身份转变为公务员。张双喜介绍,“过渡人员队伍思想十分稳定,在改制和业务两方面都积极工作,去年太原铁检分院全年的职务、刑事犯罪案件查办数量都比2010年有大幅增长。办案数量居山西全省检察系统第一。” ■ 分析 独立身份利权力行使 姜建初表示,“将铁检机关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检察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教授坦言,身份的独立,能使铁路检察机关更充分地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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