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国内律师

国内律师

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传达学习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中华全国律协     日期:2019-05-13     作者:全国律协    阅读:7,214次

640.webp.jpg

5月10日下午,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19年第二次党委会议。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世明主持会议,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彭建军,市司法局组织宣传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高弘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陈友坤,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建华,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丽霞、何洪涛、邹晓黎,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龙云辉,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肖志军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律师行业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动重庆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全市“两地”“两高”建设、“三个作用”发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方案,并指出要强化市律师行业党委成员的分工联系指导,深入培育打造一批“业务好、党建好”的律师事务所,不断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会议研究通过了调整成立重庆市律师行业党校的方案,拟将原重庆市律师协会业余党校更名为重庆市律师行业党校,进一步加强党对全市律师行业的领导,突出行业党建的政治引领作用,以党建带队建,确保我市律师行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律师协会专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提名人选,同意按程序提交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律师行业党委班子分工方案,研究了《市律师协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方案》等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刘耀堂】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