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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合力推进北京律师行业宣传工作

    日期:2011-04-26     作者:北京律协    阅读:3,709次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王隽副会长讲话
 
图为马慧娟主任主持会议
 
 

    2011年4月22日下午,北京律协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与11个区县律师协会就律师行业宣传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市律协副会长王隽、宣联委主任马慧娟、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宣联委副主任、委员及11个区县律协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是11个区县律协成立以来,市律协与区县律协就宣传工作进行交流探讨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也是两级律协为形成宣传合力而采取的积极措施。

    市律协:加大力度打造北京律师公益品牌,推进文化建设
    马慧娟主任首先介绍了市律协2011年宣传工作计划。2011年,北京律协宣联委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强公益捐赠和公益法律服务的策划组织工作,加大力度打造北京律师的公益品牌。其中包括启动新设援赠项目,成立“北京律师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和公益律师志愿团,慰问北京市律师协会“1+1”项目对口支援律师,开展百名优秀海归律师评选等具体工作。同时,为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向全社会展现北京律师的良好风貌,增加广大律师的向心力、凝聚力,北京律协拟创作完成《北京律师之歌》。2011年,北京律协还将继续编制发布《2010年度北京律师社会责任报告》,力求真实分析、记录北京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历史轨迹。

    区县律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建设
    11个区县律协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也先后发言,介绍了各自的工作进展和2011年工作计划。由于大部分区县律协都是2010年成立的,宣传工作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2011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明确职能定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网站、刊物、联络员等基础建设,与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建立联系与合作。同时,围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行业党建、表彰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等2011年重要工作,各区县律协都将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并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和其他公益活动。

    “1+11”:建立联络机制、共享宣传资源
    市律协刘军副秘书长介绍说,市律协有一刊一网——《北京律师》和“首都律师”网站,这一刊一网都设置了“区县之声”栏目,专用于宣传报道区县律师行业工作动态。此外,市律协与《中国律师》杂志、北京晚报、法制晚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都有长期固定的合作,通过专版、专栏等方式宣传北京律师行业。所有这些资源都由市、区两级律协共享,通过两级律协的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北京律师行业宣传工作。为了加强工作联络,市律协与区县律协共同组建了通讯员队伍,确定了联络机制,以确保区县律协能够充分利用市律协现有的平台和资源,加强区县律协与新闻媒体的联络与合作,推动区县律协宣传工作的基础建设。

    律协宣传工作特点:很重要、很困难
    最后,王隽副会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加强市、区两级律协宣传工作的信息沟通,了解彼此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计划,共同推动北京律师行业的宣传工作。王隽副会长曾担任过六届北京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的主任,对律师行业宣传工作非常了解,他深有感触地说,“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很重要,同时又很困难。”
    随后,他具体地谈了协会宣传工作应注意的三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宣传内容,合理配置宣传力量。作为行业组织,协会首先应当宣传律师的业务能力,树立起首都律师高水准、高素质的专业形象;同时,宣传律师的社会责任,树立起首都律师服务发展大局、关注社会民生的公益形象。二是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手段,消减负面影响,强化正面形象。律师协会作为行业性社会团体,在应对负面事件时,既没有公权力机构的强势,也缺乏企业的灵活,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效开展公关工作。同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不断推出行业内的先进典型,以个体带动整体发展。三是明确宣传对象,有效宣传律师行业。律师协会宣传工作既面向会员,也面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应当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和关注点,以宣传效果为衡量标准,选择合适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将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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