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部门正就此进行调研,北京天津已取消收费
日前肇庆一位叫郭生平的律师致电本报称:“广东省个体工商户目前有245.8万,都要向工商部门交纳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依他所见,工商部门收取这种费用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郭生平
省有关部门对此建议高度重视。近日,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省物价局、省工商局正对这一问题在广州、河源等地进行专题调研。
取消六大理由
1 缺乏法律依据
按照《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目前支持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依据都是一些由部门制定的
据悉,目前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唯一的征收条例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13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和
郭律师还发现,在2001年11月15日《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保留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里,没有包括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文件。查对上述《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6号令》,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于1992年8月11日颁布的《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
2 背离收费宗旨
郭生平表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用途明确规定“应当用于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当年开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初衷,完全是“取之于个体工商户用之于个体工商户”。但是,事与愿违,现实中上述管理费基本上都用作了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头经费。
3 歧视性行政收费
“处于强势地位的各类公司、
他透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个体工商户的自身意愿,当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是完全可以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但是,为了稳定对个体工商户收费,尤其是对大户的收费,个别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人为地设置阻碍,甚至不惜借用行政手段强行限制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4 管理费成了机关经费
郭生平指出,影响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废而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常经费并没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因此被纳入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入预算的盘子里,充作了自身经费。
5 阻碍个体工商户发展
“收取管理费会人为地阻碍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壮大。”郭生平忧虑收费过重,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令许多个体工商户惨淡经营,甚至“望费生退”。“工商收费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和恶化了目前严峻的
6 扭曲工商部门职能
郭生平还认为收取管理费导致了工商部门职能扭曲。由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工商部门赖以履行监管执法职能的经济命脉,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执法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现象,造成职能扭曲,
调研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
目前,省有关部门对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否合法这一问题非常重视,正在广州、河源、东莞、肇庆展开广泛深入的调研。
调研组通过座谈会、现场走访等形式听取各个部门及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意见,对工商系统收费项目、费用征收引发的行政争议情况、工商系统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等问题一一研究。
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
省工商局:是否取消等待上级决定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能否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首先要看调研的结果,同时,由于工商局属于国家垂直管理的部门,最终还要由上级部门决定。
据悉,此前,北京、天津等地已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