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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界律师质疑上市公司公告

    日期:2008-03-26     作者:新京报    阅读:4,112次
针对任淮秀是引入盐湖集团重组S*ST数码的“整体方案设计者”的说法, ST盐湖(爱股 http://000578.istock.jrj.com.cn/,行情 http://share.jrj.com.cn/cominfo/sshq_000578.htm,资讯 http://share.jrj.com.cn/cominfo/default_000578.htm)3月21日公告称,“公司在重组期间从未与流通股股东任淮秀有过任何接触,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流通股股东任淮秀也未有任何接触。”

证券界知名律师严义明分析认为,ST盐湖的公告中虽然否认了该公司以及母公司盐湖集团与任淮秀发生过接触,但有三方面主体未予说明,一是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是否与任发生过接触;二是对于S*ST数码重组涉及的财务公司、顾问公司等数量众多的中介机构是否与任发生过接触;三是对于S*ST数码重组最关键的推手———政府部门及官员是否与任发生过接触。“公告仅仅是急于撇清公司本身存在违规的嫌疑。”

严义明表示,目前,即便媒体掌握了进一步的情况,也因涉及到当事人隐私,不便过多公开。“对于这一事件的调查更涉及到证券公司的保密制度等问题,必须有监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出面才可能查清事实。”

“证监部门调取通话清单、电子邮件等很容易发现蛛丝马迹。”如果没有内幕交易,任淮秀可能由此得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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