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律师候选全国维权人物 张宏雷
日期:2007-03-12
作者:晏巾杰 许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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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想到被提名,我只是做了一个律师应该做的。”对于能进入2006年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提名,张宏雷自己倒是很意外。
2005年1月,董宏思患上“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在医院接受了“插管引流”手术,花去治疗费3万多元。出院后,董宏思找出两年前购买的保额为10万元的某保险公司昆明分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他得的病正是保险合同上约定的21种重大疾病之一。他提出理赔申请时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未做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手术治疗”,即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属于其他类情况。
董最终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胜诉,获得了10万元的赔付。而董宏思的代理律师正是张宏雷。
“他对自己的工作要求很严格、做事情很执著。为了这个案子,他不但找了保险公司、保监会,还找了我的主治医生和其他的医学专家。”董宏思这样评价自己的委托代理律师张宏雷。
为了这个案子,张宏雷专门查阅和收集了全国内的30多种保险合同。“我自己是一个很有维权意识的人,但是在消费的时候,还是会被忽悠。我只是踏踏实实地打好自己接的每一件消费维权官司,这是我自己能做好的。做好消费维权案子,我自己比较有成就感,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专业方向。我希望自己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推动社会进程一小步。”张宏雷的言语比较朴实,但是在言语之间充满了对自己职业的自信和成就感。
董宏思重大疾病险案胜诉后,引发了消费者诉深圳友邦重疾病退赔风波,最终推动了中国保监会对该险种的重新定义,促成了《健康险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其所代理并最终获得胜诉的董宏思诉中国人寿昆明分公司“无理由”拒赔10万元重大疾病险案在2005年入选新浪网中国保险业十大案件,此案直接推动了2006年中国重疾险政策法规和条款的重大改革。
“我受理的很多消费类案件一般都是小额纠纷,而从受理到判决时间最长的一年多,最短的都有4个月。应该把时间缩短到15天或一个月左右。这样对于消费者维权非常不利,所以现在很多消费者不愿意上法庭打官司,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等最后判决下来,双方都是筋疲力尽。”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开展2006年度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评选活动,并将对消费维权先进人物进行表彰。根据评选活动公告规定的程序,在媒体上公布35个预选人名单,进入公众投票评选阶段,由读者选出2006年度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候选人20名,张宏雷获得候选提名。
在他代理的消费投诉案件中,有些案子是免费的,张宏雷律师认为,只要能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即使搭钱,也无怨无悔。张宏雷说,只有广大普通消费者的消费法律意识提高了,商家才会自觉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消费维权才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张宏雷希望自己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推动社会进程一小步。
张宏雷律师的信念和行动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
◇张宏雷简介
张宏雷毕业于武汉大学,执业所在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系著名律师马军等打造的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他除了成功代理引起全国广泛关注和讨论的董宏思诉中国人寿昆明分公司“无理由”拒赔10万元重大疾病险案、还代理了美国进口洋葱绝收坑农300万元索赔案、云南民族大学大学生换肾太平洋人寿拒赔重大疾病险案、全国首例丰田威姿车7天降价1.5万元消费者索赔价格补偿案、云南首例大学生英语4、6级学位证挂钩案、大理洋人街商品房非法包租案、消费者李某美容变毁容获赔案等多起知名疑难案件。(记者 晏巾杰 许建龙 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