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悉,原告已在二审中变更了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将北京律师变更为本土律师——甘肃天释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辰慧、马胜军将在此案二审中为皮皮进行代理。
据了解,在上诉书中,原告请求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海航承担其医药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6万余元;判令海航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万元;同时判令由海航承担此案一二审的所有诉讼费用。
于辰慧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6月底,皮皮对此案提起了上诉,并向省高院递交了上诉状。而在今年8月7日,受甘肃省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的推荐,他们两位律师正式接受皮皮的委托,成为皮皮在此案二审中的委托代理律师。目前,他们已对此案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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