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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共拟《漓江宣言》 呼吁立法保护"甲天下"

    日期:2007-11-09     作者:杨子江 实习生刘于勤    阅读:2,329次
    近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联合发起、起草了一份《漓江宣言》,呼吁社会各界支持立法保护漓江。目前,《漓江宣言》正处在吸纳公众修改意见阶段。

“百里漓江百里画廊”是桂林,是中国的骄傲,同时也是世界的财富。为了保护漓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联合发起、起草了《漓江宣言》。这是一份通过立法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漓江的宣传书和倡议书。据悉,通过立法的方式保护环境,这是有过成功的案例的。日本富士山之所以青春永驻,就是有赖于世界知名的《富士山宪章》。

据了解,《漓江宣言》目前正处在吸纳公众修改意见阶段,各位网友可以通过签名来支持这一行动,将自己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如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slprh2004@163.com mailto:gslprh2004@163.com。也可对《漓江宣言》发表意见,包括修改意见和建议。好的意见和建议将被采纳,个人资料也会得到绝对保密、不外泄。

《漓江宣言》将在吸纳公众意见修改后,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11月17日举行的桂林年会讨论通过后,于11月18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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