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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新民晚报:野蛮逼迁应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新民晚报     日期:2011-05-17         阅读:3,681次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5月1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给环茅南路的非酒类商户下发通知,要求他们5月3日完成搬迁。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派出联合执法队每天巡查,阻止店铺正常营业,甚至动手搬走店里货物。茅台镇副镇长称,政府没有资金给商户补偿。

据说,这么做是为了建设“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打造茅台镇“国酒之心”的对外形象。而这种野蛮逼迁行为无疑已使其形象严重受损。商户有营业执照和合法经营手续,签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说搬就得搬,还不给任何补偿,如此无法无天的地方,谁敢来投资做生意?执法部门自己带头违法,利益受损的群众又该到哪里去维权?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逼迁商户错误决策的负责人理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环茅南路一百多家商铺中,有五六十家经营非酒类生意,这是商业竞争的结果。强行搬迁非酒类商户,反而可能因同类店铺过多,引发恶性竞争。要是建成的“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经营困难,又由谁来收拾这个烂摊子?如果真如茅台镇副镇长所称,此举是为绝大部分人的利益着想,何不在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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