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极大增加了物流成本,还造成民怨沸腾。因此,从1994年起,国家开始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后,河南一个维权司机却告诉我们,现在公路三乱仍然非常严重,全国每年公路罚款可能高达4000亿元。(央视财经频道 5月11日)
4000亿的公路货车罚款,究竟具体是怎样“罚”出来的?跟随央视记者的采访,我们不难发现,这几乎就是一个囊括了所有你能想象得到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非法罚款”形式的执法犯法大全。比如,无任何法律依据的“落井下石”式罚款———一货车出现故障,在公路休息区正常停车修理,却被路政部门要求“一小时罚300元”。不明确任何理由的“打劫”式罚款———在河南邓县,当地交警硬塞给司机一张只有罚款数额的罚单。非法隐蔽测速的“偷窥”式罚款———河南省镇平县交警的警车长期隐蔽测速罚款,一天就能开出罚款一百多张。再如,针对同一违法事由的重复罚款,针对所有货车的“雁过拔毛”式罚款……
对照一下《行政处罚法》,我们会看到,制造了4000亿元公路罚款的所谓“行政处罚”,实际上几乎就是对这部法律无微不至地全面违反。更重要的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但记者调查的事实却表明,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以自利自肥,正是交管、路政部门热衷公路罚款的体制根源。黑龙江省林甸县一位运管站站长的酒后真言———“所有的罚款当地财政要扣40%,留给站里的只有60%”。
由此可见,4000亿公路罚款背后的罚款之滥,实际上是“依法行政”这一基本法治原则被全面玷污之下的权力之滥。既是权力粗暴践踏社会法治秩序、无视国家法律尊严之滥,也是权力猖狂寻租牟利,不断蚕食盘剥民生福祉、公民权利之滥———须知,每年4000亿元,这是一笔足够实现全民免费医疗、或者12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或者填补近一半保障性住房资金缺口的巨大公共资金。
所以,我们对“4000亿元公路罚款”的现实,不能仅仅停留在“增加物流成本”这一简单层面上,而应进一步站在政府依法行政、完备法治秩序的高度加以审视、反省,反省并厘清法律与权力、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基本法治关系和授受逻辑。绕开“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治秩序构建,而想根治“公路三乱”顽症,无疑是缘木求鱼、越治越乱。(张贵峰)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