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云南省石林县在2008年开工建设了数千亩的高尔夫球场,目前已投入运营。早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
这一投资高达8.5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既能“搞绿化”,又对“地方的经济、就业、税收有带动作用”,自然让当地政府紧紧抓着不放。从立项开始,开发商和当地一些部门就进行了种种违法的项目运作活动。监管部门自然难辞其咎,但目前还没有人为此种“低监管”受到应有惩处。
高尔夫球场的消费人群除了富有阶层之外,更有一些“权力消费”的公务员。享受服务的公务员,必然会利用手中权力为别人谋求私利,这显然是一种变相的腐败。高尔夫由此演变成“高而腐”,绝不是公众希望看到的。
面对公然违抗国家禁令兴建的高尔夫球场,面对违建高尔夫球场给当地百姓带来的权益损害,公众有理由向领导追问:国家禁令的权威在哪里?百姓权益如何保障?违禁兴建的高尔夫球场,不能任其“生米煮成熟饭”,既要责令土地恢复原状,更要追究相关决策者及监管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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