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本版刊登了《买了二手房,房产证却被撤销夏女士寻求法律 援助 》的消息。武昌居民夏女士买下胡某的一套二手房,并办了房产证。胡妻朱某将 武汉市 房产管理局告上法庭,称丈夫是瞒着她卖的房子。去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夏女士的房产证。
湖北诚明法律事务所的褚中喜律师昨日给楚天都市报打来电话说,法院的判决并不完全意味着夏女士对该房子丧失了所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6条规定: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或者非所有权人擅自处分所占有的财产,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依法定手续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第三人不负返还义务,由擅自处分财产的人对所有权人予以赔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褚律师称,如果夏女士购房时并不知道房子是胡某瞒着妻子卖的,她就是“善意第三人”。夏女士现在可起诉胡某和朱某,打一场“确权”官司。如果找不到胡某,法院可以采取 公告 的方式通知胡某,如胡某仍不出现,法院可缺席审判。夏女士胜诉的可能性较大。胡某的妻子朱某也可起诉胡某,来维护自身权利。
另有湖北九头鸟法律事务所的汪定亮、振兴法律事务所的李律师等7人也愿意向夏女士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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