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近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高检院控告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作为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控告检察部门贯彻落实《意见》,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创新方法主动服务群众。高检院今年6月下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视频接待群众上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要为此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广视频接访,不断完善便民设施。坚持并发挥下访巡访制度的作用,组织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受理群众涉检诉求,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运用心理咨询、检调对接等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12309”举报电话的制度化建设和对文明接待室的动态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是控告检察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条有效途径。实行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能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这名负责人表示,从明年开始,全国各级控告检察部门将选取新发生的涉检信访典型案件会同本院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从源头上审查这些案件是否认真进行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这名负责人介绍说,控告检察部门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每一件涉检信访和举报案件可能存在的8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二是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案件进行充分预警,做好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接到或者发现执法办案风险苗头信息,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并做好协助工作。
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控告检察部门将坚持不懈抓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这名负责人介绍说,排查化解工作继续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办、剖析和追责力度,注重从个案、类案化解中认真总结经验、探求规律,针对信访形势和信访结构的新变化,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控告检察部门将注重在控告举报工作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对群众反映行政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举报线索,要在审查、初核后,针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群众反映立案、扣押、逮捕、起诉等环节存在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以及其他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案件,要加大交办、督办的力度。对群众不服法院刑事、民事生效判决的申诉,要认真审查,对确有错误可能的案件加强交办、督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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