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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志愿者街头宣传新法

    日期:2007-05-28     作者:张小刚    阅读:2,366次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实施,昨日,新法学习宣传在我省西安、宝鸡、渭南等市同时启动,数万中小学生接受法律服务。

    在西安的新法宣传咨询点,30多名律师、50多名志愿者在小寨、解放路等繁华路段设立法律宣传点,开展义务法

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刘仲兴从事法律工作已近30年,他建议在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让更多学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次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师协会未保委共同发起,一直持续到年底。团省委副书记、省未保办主任唐利如表示,今年下半年,法制教育课有望走进中小学课堂,公检法司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等将定期走进校园,和学生们讲法,而重点是教孩子们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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