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重庆渝北区房管局官员办拆迁公司垄断辖区市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11-08-02         阅读:3,296次

重庆渝北区房管局官员办拆迁公司垄断辖区市场

重庆市渝北区房屋管理局(下称“渝北区房管局”)一些官员及职员,被疑合股成立一家私有公司,垄断该区的拆迁市场,并以妻子或亲属持股的方式掩盖利益输送渠道。目前,该局对此仅作出退股要求。

作为以房屋管理为职能的政府部门官员,在其辖区开办房屋拆迁公司,其中的利益关系引人关注。

官员的股东身份

7月21日,渝北区委宣传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供的一份文件称:“凡是房管系统的职工、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在万安公司入股的,一律退出其全部股份。”

据该部人士透露,这份名为《关于万安公司有关问题整改的情况汇报》(下称《汇报》)的文件,由渝北区房管局所提交。《汇报》称,未在7月28日前退出的,后果自负。

此前,因调查渝北区一宗拆迁事件,本报记者发现该区房管局一批现任官员、职员及前任干部、退休人员和该区其他一些行政部门的官员及职员,涉嫌以个人股东合股的形式,开设了名为重庆市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万安物业”)的私有公司,该公司借助渝北区房管局的行政权力优势,基本垄断了该区的房屋拆迁市场。

但根据《汇报》及工商登记材料等资料,1999年3月,渝北区两路镇的何瑞春、邓忠厚、黄思国、李涛、朱荣等5人,以自然人的身份,与渝北区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一起,发起设立了万安物业。其中前4人的出资额各为20万元,各占万安物业16.95%的股份,朱荣出资额为8万元,占股6.78%。这5个自然人占股合计74.58%。

渝北区房管局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显示,该局计划财务科科长为何瑞春,局办公室主任为黄思国,物业管理科科长为朱荣。李涛则是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要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审批、城市房屋拆迁、居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分管安全与拆迁科、辖区内各房管所。他还曾兼任该局拆迁科科长一职。

尽管目前并不能完全确定万安物业中的自然人,一定就是渝北区房管局的同名官员,但如此大面积的重合难言正常。

工商档案还显示,邓忠厚在1984年10月~1999年12月,曾任当时的渝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基层管理所所长。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至于开办万安物业的原因,《汇报》是这样解释的:“1999年3月24日,为解决房管系统被辞退的18名临时工的再就业问题,经当时区房管局党组及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成立了重庆市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当时即将被解聘的全部临时工和房管系统部分职工出资,共94人,161.7万元。”

很显然,《汇报》将渝北区房管局一名副局长及几名中层干部在万安物业中控股的行为,淡化为了“临时工和部分职工出资”。

垄断拆迁市场获证实

目前还无法确认万安物业自开办以来共赚取了多少利润,这些官员股东通过直接持股或由人代持的方式又从中获取了多少利益,以及渝北区房管局究竟通过哪些途径向万安物业完成了利益输送。

目前,万安物业在渝北区房管局大厅内的展板上,与该局各科室赫然并列。展板上显示:“万安支部”“完成经济收入440万元,其中房产测绘收入120万元,房产代办拆迁收入112万元,房租收入200万元,白蚁防治收入8万元。”不过该展板未写明上述收入是2010年收入还是今年一段时间的收入。

6月26日,渝北区房管局拆迁科负责人向本报记者确认,万安物业目前基本垄断了该区的房屋拆迁市场,原因是房屋拆迁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

资料显示,万安物业曾在2000年9月以零价格兼并了该区的国有企业渝北区房屋开发公司。该区国资部门对此的批复称,渝北区房屋开发公司“2000年6月30日国有净资产166.28万元,其中15%计24.94万元用于安排公司现有职工,其余85%计141.34万元由渝北区房管局收回用于国家直管公房的维修改造”。

但该兼并程序中未见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审核、审计意见。且暂无信息显示141.34万元究竟是进入了万安物业还是渝北区房管局。

多方签署的兼并协议确定的渝北区房屋开发公司的国有资产净值为888.66万元,负债722.38万元。

书记辩称“并非私营公司”

回头再看渝北区房管局的《汇报》,还可发现其与工商登记材料存在多处矛盾。

例如,《汇报》称,由94名当时即将被解聘的全部临时工和房管系统部分职工出资161.7万元。而工商登记材料显示,李涛等5个自然人共出资88万元,占股74.58%,那么总股本为118万元。据查,余下的25.42%股份为渝北区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李涛任该所法定代表人)所有,该所出资额为30万元。

2000年12月,因属全民事业单位的渝北区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改制撤销,该所原持有的万安物业股份转让给邓贤云、桂来云、叶云才,三人各占10万元股份。

由此,万安物业的股东变更为5名自然人,该公司也完全成为一家私有企业。

至2001年4月9日,万安物业又新增余永明等18名自然人股东。此后,该公司曾有几次股东变化,但直至2011年2月25日,其股东总数也仅为21个。工商档案中并无“94名出资人”这一信息。

7月5日,渝北区房管局党委书记周光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万安物业“并不是一家私营公司”。

不过,当被问及“如果不是私营公司,那么为什么持有人的身份是自然人?如果是国资,又是怎么完成个人代持国有股份的程序的?为什么工商档案中查不到有这几个人代持国有股份的文本或批件?”周光伦对此的答案是:自己不了解情况。

房管系统内外均有官员入股

在前述共8名自然人股东中,据工商档案,渝北区房管局基层管理所原所长邓贤云曾任万安物业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这8人之外,2001年4月,渝北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前所长、现任副所长陈春,渝北区兴隆地区房管所所长秦群,渝北区茨竹地区房管所所长唐少华也加入万安物业股东之列。其中陈春出资168.5万元,占扩股后的万安物业18.85%的股权,系该年度的最大股东。

目前可以确认的信息显示,并不只有渝北区房管局官员成为万安物业股东,该区市政执法局的蔡聂飞(后改名为聂飞),区民政局副局长白时奎也在万安物业股东之列。

其他股东的身份暂不明确。

配偶及亲属代持迷局

工商档案还显示,2001年3月8日~4月9日,万安物业的5个主要发起人何瑞春、李涛、邓忠厚、黄思国、朱荣集中将自己持有的股份悉数转出。

本报调查发现,对应的5个接手者杨大菊、段前英、李代新、汤小玲、周敏均为女性,并疑为股份出让方的妻子或亲属。

万安物业现任董事长陈林曾任渝北区房管局局长,现已退休。他于2003年2月接手原股东吴立新持有的万安物业8.55%的股份,转让价格为76.39万元。

此后,万安物业的股权结构基本未发生变动。其前三名股东分别为:陈春持股18.85%,邓贤云11.07%,陈林8.55%。而杨大菊、段前英、李代新、汤小玲、周敏等5人共持股16.92%。

除要求限期退股外,《汇报》没有提及对该局官员在万安物业明暗持股的其他处理意见,也未就此前该局官员利用职务便利及身兼万安物业实际持股人的身份牟取私利作出处理。

另一个问题是,渝北区房管局要求官员限期退出其在万安物业中的股份,在程序上仍存瑕疵――未通过该市的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公开交易平台,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置这批非法或不合理持股。这为现持股人私下再寻找代持人提供了便利。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