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 海南省司法厅律公处郑学海处长表示,海南省去年就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且具有强制性。海南省《办法》中同样规定,想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首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还必须要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实习、试用律师在实习试用期间,不得以律师身份单独承办法律事务,不得印制表明律师身份的名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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