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标准对比 制图:吴尚楠
6月15日,生乳国家标准颁布实施一年后,素有“中国奶业第一炮筒”之称的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在业内会议上炮轰该标准为“全球最差,是全球乳业的耻辱”,并称“中国生乳标准被个别生产常温奶的大企业绑架”。
这场业内讨论,再一次引发公众对中国乳制品行业的信任危机。
中国乳品新国标是否真的过低?依据在哪里?修改前的标准是否真的难以达到?昨天,本报再次就此事对话王丁棉。
【很少的蛋白质,那么高的细菌,那还不如喝开水。消费者钱花了,得不到应有的营养回报,还损害健康】
京华时报:6月15日,你在奶业发展研讨会上炮轰乳业新国标。这是什么性质的会议?你为什么要说这番话?
王丁棉:当时是在福建福州召开“南方巴氏鲜奶发展论坛”,这是福建省奶业协会主办的,旨在讨论如何把巴氏奶的市场做得更好、更大,给消费者提供更高营养、更新鲜的牛奶。
我的发言内容涉及到了低标准奶源的问题,因为低标准的奶源是做不了巴氏奶的,做成了也有很大的不安全因素。这就把刚实施一年的乳业新标准带出来了。
京华时报:你说中国乳业新标准是全球最差的牛奶标准,理由是什么?
王丁棉:主要体现在“细菌总数”和“蛋白质含量”两项指标。2010年以前,我国生乳收购标准是每毫升细菌总数不超过50万个,蛋白质含量最低每百克含2.95克。而2010年新修订的标准,将每毫升细菌限量总数提高到200万个,蛋白质最低含量下调至2.8克。
新标准中蛋白质含量远低于发达国家3.0克以上的标准;而菌落总数放宽3倍后,是美国、欧盟(10万个)标准的20倍。这一标准堪称“世界最低,全球最差”。
京华时报:旧标准规定生乳中细菌总数分为每毫升低于50万、100万、200万和400万四个等级。新标准的200万相当于原来的三级,为什么您认为标准是降低了?
王丁棉:旧标准实施期间,南方乳制品企业对生乳细菌总数的要求基本都低于每毫升50万,广州的企业能达到10万以下。据我了解,北方的企业要求生乳细菌总数低于50万的应该在三分之一以上,高于200万接近400万的占少数。所以我说现在的标准和原来以及实际情况比,都降低了。
京华时报:新标准下的牛奶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吗?
王丁棉:标准高与低,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权益。先说蛋白质,不要看到它比原来标准只少了1.5%这么一点小数,但营养其实少了很多,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
再说细菌总数,200万个细菌里面,除了包含乳酸菌、酵母菌等,还有致病菌。细菌数越高,致病菌的分泌产物保留在牛奶里面的就越多,这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虽然细菌高一点不会立即生病或者死人,但当中可能存在着你看不到的潜在的、慢性自杀型的东西。很少的蛋白质,那么高的细菌,还不如喝白开水。消费者钱花了,得不到应有的营养回报,还损害健康。
京华时报:会议有哪些人参加,有人当场反驳吗?
王丁棉:很多人参加了那个会议,有当地政府官员、中国奶协领导、部分生产巴氏鲜奶的企业、教授、营养专家,还有近30家媒体。我发言时没有人回应,散会后也没有遇到反击和质疑。媒体随后就此采访其他专家时,有人提出了反驳,进而引发了这场争论。
【依据我掌握的信息和调查了解的情况,是某些大企业甚至个别协会在标准中捆绑了自己的利益】
京华时报:有人认为,修改前的标准很难达到。是这样吗?
王丁棉:不是很难的事。比如说提高蛋白质,不需要多难的技术,只要给奶牛提供充足的、优质的饲料,不出三到五天,蛋白质指标立即就会上去。细菌总数也一样。即使小规模的散养户,做得好的话,也跟大规模的奶牛场一样可以把细菌总数控制在50万以下。
很多人认为,现在是以散养为主的格局,而散养的卫生条件差,保障不了菌落总数达到高标准。但事实上,细菌群落与农民的养殖技术根本没关系,不是农民做不到,而是企业的设施跟不上。牛奶在刚离开牛的乳房的一瞬间,菌落总数其实非常低,最多也不过一两万个。菌落总数之后能达到200万个,主要是牛奶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时间太长。另外,牛奶刚挤出来的1小时内没有迅速将其降到4摄氏度(没用低温抑制细菌繁殖)。再有就是装牛奶的桶、运牛奶的罐子消毒不彻底。这都不涉及什么高级的技术。
京华时报:既然之前的标准不难达到,为什么还要修改?
王丁棉:依据我掌握的信息和调查了解的情况,是某些大企业甚至个别协会在标准中捆绑了自己的利益。
有些消费者可能不太清楚,市场上销售的液态牛奶主要分为巴氏奶和常温奶两种。在牛奶加工过程中,135℃-152℃高温瞬间消毒杀菌制作的牛奶称为“常温奶”,保质期半年左右,可常温存放;75℃到85℃缓慢加热杀菌的称为“巴氏奶”,以酸奶为代表,需低温储藏,保质期多在一周左右。理论上来说,巴氏奶的营养比常温奶要高。因为杀菌温度过高时,菌类被杀死,营养成分也随之流失。
新国标将菌落总数提至每毫升200万个,用这样的牛奶做巴氏奶,不但风味、营养受到影响,还会引发一些不确定的食品安全因素,但这对于超高温加工的常温奶倒是影响不大。新国标过于偏向常温奶,大企业也希望降低标准,因为低标准的奶源不能做巴氏奶,就由做常温奶的大企业收购。这种市场竞争根本不用价格战来打你,从奶源就把你断了。这也导致巴氏奶在我国液态奶中所占的份额不到20%。在发达国家,常温奶被称为罐头牛奶,很少有人喝。
京华时报:除上述分析外,你还有别的依据证明大企业绑架了乳业标准吗?
王丁棉:标准讨论期间,我们一直反对降低标准,只是反对无效。地方奶协和专家提的20条意见,基本没有被采纳。你想想,制定乳业标准,行业内引发争议是很正常的,但如果出现一边倒的声音和结果,那就不正常了。很显然,有大企业在背后控制这个标准的出台。
京华时报:内蒙古奶业协会常务理事金海提出,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内在的原因在于,我们将牛奶检测标准中的蛋白质含量定得太高,农户因不能达标,才添加三聚氰胺来提高蛋白质含量。你怎么看这个观点?
王丁棉:我觉得他是不了解情况,冤枉奶农。三聚氰胺的使用,是因为部分收奶站和个别奶农人为造假,在牛奶里加了水使指标都降低了,这才去使用三聚氰胺,并不是农民本身养的奶牛产奶达不到标准。还有一个原因是抢奶源,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一部分人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去造假。
京华时报:该协会的秘书长提出,中国奶业发展现状由国情决定,执行更高标准将导致奶农倒奶,甚至杀牛。你如何评价这个观点?
王丁棉:这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原来执行了25年的那个标准并不是很高,属于中间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差很远,并不过分。
以前的25年里,奶农从没有因为标准问题倒奶、杀牛。目前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三聚氰胺事件后,奶粉卖不出去,鲜奶收购价压低到了奶农无力支付饲养成本。当然,这里面还有行业整顿的因素,小规模企业被停产,周边奶农卖牛奶受影响,因此杀牛、倒奶,这和指标高没关系。我认为,降低乳业标准的结果才是奶贱伤农,低标准只能卖低价钱,没有办法让奶农用优质奶源赚到更多的钱,也没有办法提高奶农的养殖水平。
【我批评新国标,是对整个中国奶业负责任,是对“奶农因标准低拿不到好处、永远走不出困境”负责任】
京华时报:有人认为,乳业新国标的争论,其实是巴氏奶和常温奶之争,因为南方的巴氏奶企业打不过北方的常温奶企业。是这样吗?
王丁棉:两大阵营的斗争确实存在,巴氏奶处于弱势地位,常温奶则占上风,且步步紧逼、气势凌人。
你刚才说的质疑,我了解到蒙牛、伊利的高层也这样认为,他们觉得南方的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巴氏奶,斗不过北方的常温奶,不服气。
京华时报:这次炮轰新国标,是给巴氏奶阵营代言么?
王丁棉:不是。但我赞同巴氏奶的阵营,因为他们的观点、利益与我的相符合。我做巴氏奶的研究有13年,写过四五十篇关于巴氏奶的论文。但我不在他们的阵营,不是他们的代言人,更不是某个企业的代言人,也没有从他们身上获得一分钱。
我批评新国标,是对整个中国奶业负责任,是对“奶农因标准低拿不到好处、永远走不出困境”负责任,也是对中国实现低碳环保负责任。同时,我也在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利益的取得权,本身我就是一个消费者。
京华时报:你觉得两大阵营之间的分歧,通过争论,有可能达成共识么?中国奶制品行业怎样才能形成一种消费者、奶农、奶制品企业共赢的局面?
王丁棉:达成共识会很难很难,除非蒙牛、伊利两个大企业主动放弃常温奶,但这是不可能的。他们把常温奶作为占有市场的主要手段,会轻易放弃么?不可能。除非由国家出面,用政策限制他们,用很高的税收来限制他们,并奖励巴氏奶企业发展。但目前来看,巴氏奶和常温奶,在中国会永远存在,会永远斗下去。
京华时报: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地重建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的信心?
王丁棉:第一,乳业标准要恢复到原来;第二,消费者应将消费选择放在巴氏奶;第三,企业要真正遵守行业规则,包括奶农生产者、乳品加工者,不能突破道德底线。
■关键词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演变
1986年颁布的GB6914-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生乳中细菌总数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每毫升低于50万个,二级每毫升低于100万个,三级每毫升低于200万个,四级每毫升低于400万个。生乳蛋白质含量每100克不低于2.95克。
2010年6月公布的新版《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中,将生乳中细菌总数规定为每毫升低于200万个。生乳蛋白质含量每100克不低于2.8克,比原来标准降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生乳蛋白质含量为每100克3.0克以上。菌落总数普遍为每毫升20万个以下,标准最高的为美国,每毫升10万个以下。
近日,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高工孟瑾透露,农业部正制订生乳分级标准。
■人物
王丁棉
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曾任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
曾屡曝行业内幕,包括质疑企业往牛奶中添加香精、增稠剂,要求明确鲜奶标识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