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12月18日电 记者 游春亮 深圳市一上市公司董事长最近在打一名女律师并又在当地一媒体上发表了“代理律师常常拿着法律作武器,四处‘敲诈’企业,致使企业苦不堪言”、“在我的眼里,律师这种行为就像以前洋买办的行为,是来‘收数’的”等恶劣言辞后,连日来引起了深圳市广大律师的强烈反应。深圳市律师协会为此紧急召开会长扩大会议,对文章中涉及伤害律师行业形象的不实之词予以谴责,对该上市公司董事长无视法律的行为和态度深表愤慨。
据了解,此事起因和过程是,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廖爱敏,受国际商业软件联盟的委托,代理美国企业Adobe状告上市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青宝”) 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1月1日受理此案。11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中青宝送达奥多比公司和奥特克公司提起的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诉状。诉状认为,中青宝存在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要求赔偿该两家公司各200万元,共计400万元。 11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科技园星巴克咖啡厅,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与廖爱敏就此事进行商谈。沟通中,双方因意见与言语不合,导致肢体冲突,廖爱敏因此受伤住院。 此后,有人通过博客爆料,指事件中,李瑞杰用椅子将廖爱敏头部砸伤,引发业界关注和大量报道。12月6日,中青宝公告称,对方提出的严重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的指控并不成立。12月8日,中青宝再发布公告称,目前该案件尚未审理,与在事件中受伤的廖爱敏律师已达成和解。12月9日,李瑞杰发表微博称,对当时如此冲动非常后悔,对廖爱敏律师并无恶意,祝她早日康复。但在12月15日深圳市一家媒体在做专访中青宝董事长回应“打女律师事件”时,李瑞杰则发表了“代理律师常常拿着法律作武器,四处‘敲诈’企业,致使企业苦不堪言”、“在我的眼里,律师这种行为就像以前洋买办的行为,是来‘收数’的”等恶劣言辞。
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打律师并发表此言辞后引起深圳广大律师愤慨。深圳市律师协会为此于12月16日紧急召开会长扩大会议,并于近日在深圳律师网上对此事作出回应。深圳市律师协会指出:中青宝董事长“打女律师事件”并发表了恶劣言辞,深圳市律师协会谴责其涉及伤害律师行业形象的不实之词,对上市公司董事长无视法律的行为和态度深表愤慨。
深圳市律师协会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国发30号文明确指出,律师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久前召开的深圳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强调“要让一流的法治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新时期更为显著的城市特质”。深圳市律师协会将就这一攻击律师行业的事件作出回应,在维护行业利益的同时,也希望通过此事共同培育法治意识,为深圳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文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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