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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行“值班律师”制度保障法律援助

    日期:2008-07-30     作者:程红根    阅读:4,083次
河南省修武县开展的“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试点项目受到试点单位和受援群众欢迎。最近,河南省拟选择11个县(市、区)扩大试点,为推广这一制度积累经验。目前,已有7个县(市、区)试点项目进入试运行,其他4个正在筹备。

政府购买律师服务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政府买单,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或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起源于英国。目前已成为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我国香港等地法律援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初,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司法部协商,在中国选择一个县,进行“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试点,旨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体制与国际接轨。河南省修武县被确定为首个试点县,2006年9月开始启动试点工作。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振东介绍,修武县首期选聘参与试点项目的值班律师18名,分别在县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城关派出所各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每个值班室每天配2名律师值班。每个工作日由值班律师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值班律师补助等费用从国际专项资金中支付。县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规则,与县公安局、法院共同制定“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协调制度。

“值班律师像急诊医生”

    许振东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他说,在过去,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多是受指派或当事人找上门来后予以援助。“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实施后,值班律师走出门去,到法院、公安局“坐堂”值班,现场为当事人或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专家比喻“值班律师像医院的急诊医生,向当事人提供最紧急的帮助。”

    修武县郇封镇赵某的弟弟2005年遭车祸致残,花去医疗费近7万元,经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但要在开庭前交齐4000元诉讼费。赵某生活困难,不知如何是好。听说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他前来咨询。值班律师与法院联络员商议后,经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将缓交的诉讼费推迟到判决后,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解决了赵某的难题。

    打工者吴某因劳动争议不服一审判决,想提起上诉。按法院要求,需交齐二审上诉费用后才能受理,但吴某受工伤后尚未得到赔偿,仍在治疗恢复中,交不起上诉费用。吴某找到值班律师,值班律师上报县司法局与法院协调。上诉法院最终同意了吴某缓交诉讼费用的申请。

    随着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声名远扬,修武县外也有群众来信来电咨询。辉县市簿壁镇圪针庄村赵某1995年4月1日被相关单位雇用安装线路避雷针,正常作业时被相邻的金科尔煤业集团变电所送电击伤,左臂被击断。同年11月经判决,医疗费、伤残赔偿费得到赔付。1997年,赵某伤情恢复到可以安装假肢,加之原判决没有精神赔偿,赵某决定再起诉。但法院以一案不再审、精神赔偿不能单独提起为由不予立案。赵某为此上访达10年之久。

    当他得知修武设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后,专程赶来咨询。值班律师梁随成听他陈述后,指导他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许振东为其代理,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2007年10月,当赵某拿到14万元赔偿款后,感动得热泪盈眶,制作了一面写有“贫弱人的靠山、农民工的朋友”的锦旗,奔波100多公里送到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据修武县司法局介绍,修武试点项目自正式启动至2008年3月31日,共接待咨询事项1735起。其中,解答咨询1161起,引导申请法律援助171起,引导至相关部门267起,其他136起,代写法律文书83份。试点项目运行期间,经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咨询后息诉案件34起,息事罢访案件46起。

促进司法和谐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说,过去一般的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申请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一小部分和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和辩护。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是在受案现场,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需要紧急援助的问题和进行基本的法律服务,不设服务门槛,没有经济条件和案件类型的限制,法律援助人员和资金有可靠保障。这弥补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内容和服务构架上的不足,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公民提供了新渠道。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认为,值班律师由政府支付经费和补贴,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及时、广泛的法律援助服务,起到了答疑释惑、化解矛盾、提高效率、强化监督、宣传法制的作用,在法院、公安、政府与群众之间建立了化解矛盾的缓冲带。值班律师及时介入,可促使矛盾纠纷沿着正确的法律渠道解决,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修武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值班律师为无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提供免费诉前咨询,方便其了解法律程序、合理处分其诉讼权利;值班律师作为超脱的第三者从法律的角度解释,老百姓比较容易信服,比法官更容易和当事人沟通,促使很多案件在庭前调解。

    修武县公安局认为,设立律师值班室,方便了当事人,也推动了公安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形成一种无形的监督。同时,值班律师主动以第三者身份出面疏导,使群众对公安民警依法办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支持。

    城关派出所相关人员举例说,东关村的王某因防盗门质量问题与制作方发生纠纷,引起斗殴。派出所对双方打架行为进行处理,对防盗门质量赔偿问题告之到法院解决。王某认为民警故意偏袒对方,在派出所大发牢骚。值班律师张元吉了解情况后对王某进行耐心疏导,指出派出所只有处理打架纠纷的职能,没有处理质量纠纷的权利,派出所的处理是正确的。王某这才起身找办案民警赔礼道歉。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商务部、司法部组成的试点项目考察组对项目进行考察后表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项目通过由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指导,对于发挥法律援助在保持控诉、辩诉、审判平衡,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有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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