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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权益 老人竖起耳朵高喊“大声点”

    日期:2007-10-19     作者:谭晓娟    阅读:2,412次
     桌上,有水果,也有营养品,但一份“菲薄”的礼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却成为这个重阳节,老人们捏得最紧的礼物。昨(18)日下午,总府路社区请来律师,为老人们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最小的80岁,最大的90岁,现场12位老人听得认真,有的耳朵不好使,指着耳朵说:“大声点,我们可以受哪些保护呢?”

听讲座12老人赶到社区

昨日下午,总府路社区小小的办公室里异常温馨,90岁的邓开扬在女儿搀扶下到了。虽然老伴还装着心脏起搏器,82岁的易增祥和老伴也来了。12名老人中最小的80岁。“只要走得动的,大多数老人都来了。”这个重阳节,除了慰问品,总府路社区为老人们准备了一份“菲薄”的礼品———律师讲解老年人权益。

大声点我们受哪些保护?

90岁的邓开扬是现场年龄最大的,他担心听不清楚,不时指指耳朵。有的老人则喊道:“大声点,让我们听听可以受哪些保护呢?”

除了子女赡养扶助父母义务,老年人婚姻的自由、老年人享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桌上摆着律师精心编辑成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汇编》。

“老人再婚后,有自己的房子,新的妻子带着自己的子女却想占有房子。”82岁的金洪敞对朋友的经历印象深刻:“我当时就告诉他,不要和他们吵,一定要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他的劝告得到了律师的认可。

律师建议:应有立遗嘱意识

律师雷润说,在有关个人权益保障方面,许多老人意识淡薄,特别是在遗嘱和婚姻方面,“建议老人有立遗嘱的意识。满70岁,建议做一个民事行为公证,证明这份遗嘱是真心所想。”雷润说,自己接触的老人中,100个人也仅有1人愿意立遗嘱。他表示:这是减少家庭纠纷的最好方法,也能充分尊重老人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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