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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微博侵权第一案 青岛空姐状告珂兰钻石

来源:青岛新闻网     日期:2012-02-07         阅读:3,005次

   微博如今已经成为当前最热门的互联网交流平台,越来越多的人在不知不觉中加入到了“微博控”的队伍中。青岛吴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因为多年前的在航空公司工作的经历,她在新浪微博注册的账号叫“青岛空姐”,并且取得了新浪的实名认证。然而就在2012年1月27日晚上,吴女士发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微博账户名连同本人照片,被一个叫做“珂兰钻石青岛体验店”的企业微博用在了其商业推广微博中。不仅如此,微博中使用的文字内容也让她感到非常气愤。 “他们在微博中使用了‘终于可以结束单身了,感动啊’等字眼,但是实际上我已经结婚好几年了。珂兰钻石的这些行为,无疑会引起亲戚朋友的误解,从而对我的名誉权造成伤害。”吴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吴女士介绍,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珂兰钻石)青岛体验店,于2012年1月27日在通过新浪微博发布的商业推广微博内容中,在未取得当事人任何形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已经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账号为“青岛空姐”的个人照片,吴女士认为已经侵犯了其个人肖像权。 同时,吴女士表示,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发布的微博中采用了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的文字内容,该公司这一肆意捏造事实的商业行为,对吴女士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和名誉损失,已经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对此,吴女士郑重要求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开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权行为发生后第二天,即2012年1月28日,吴女士就赔偿等问题与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关凤君进行了协商,关凤君表示公司只答应让发布微博的员工做个人道歉,而对于吴女士的赔偿请求则不予接受。 据调查了解,珂兰钻石青岛体验店官方微博的粉丝数量达到了4000余人,而珂兰钻石总部的官方微博粉丝数量高达27万人。这意味着珂兰公司发布的微博会在短时间内被大量的网友看到,微博内容如果不当将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 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需聪律师表示,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权行为。为此吴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说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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