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党员就要单建党支部
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江西省律师体制陆续转型。针对一些地方在律师体制转型过程中党建工作一定程度被忽视和弱化、个别党员律师信仰不够坚定、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生活不正常、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状况,2004年6月,省司法厅党组作出决定,成立省律协党委,以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宽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要求全省律师事务所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够,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就便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对于分布散、规模小、仅有个别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把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在主管机关党组织。
立足行业进行“五项探索”
省律师协会立足律师行业特色,进行“五项探索”,即探索党员保持先进行的具体要求、探索党员教育的有效方法、探索党建工作和适合律师特点的各项活动的有机结合、探索依靠群众搞好教育的有效途径、探索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做到“五个到位”,即调研摸底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培训发动到位、剖析评议到位、督查指导到位。做到”五个探索“、”五个到位“,使江西省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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