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解读律师制度如何完善
来源:河南律协
日期:2016-03-24
作者:河南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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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3月14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回应。作为我国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在十三五期间,律师制度如何完善?法律援助的质量能否提升?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又将怎样构建?司法部将如何推进那些司法工作?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做客中央台 解读律师制度如何完善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以前,人们总说“打啥别打官司”,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司法这个概念逐步渗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我们接触到的律师也越来越多了。律师归谁管?遇事儿了需要法律援助,找谁呢?除了打官司,还有别的调解办法吗?3月14日下午1点到2点,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做客中央台,对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回应。作为我国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在十三五期间,律师制度如何完善?法律援助的质量能否提升?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又将怎样构建?司法部将如何推进那些司法工作?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从事司法工作已超过二十年,法学专业出身的他,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对我国律师业和法律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最新的律师人数、律所数量,他如数家珍:我们召开两会之前,刚刚统计了全国最新的律师人数。到去年底为止,全国现在律师的总人数已经是29.7万多人。律师事务所是2万4千多家。我们预计2016年全国的律师总人数将突破30万人。
赵大程部长说,30万这个数字,对于我国律师工作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突破。但是,按人口比例算,还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和人民的法律需求。
赵大程解释,“我们东部许多省份的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现在在世界上都可以说是排位在前的,但是我们纵观全国来看,现在我们这种地域不平衡性,资源的不协调性是我们突出的一个工作短板,特别是在我们的中小城市,在我们的县乡村,我们现在法律服务的资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短缺,比较薄弱。我们2014年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的指示精神,采取了多项的措施,初步解决了在我们国家有174个县没有律师的问题”。
数量上的补齐只是第一步,司法部还将从人才短板、质量短板方面推动司法工作,人才短板指的是从经济、科技、文化等飞速发展的领域出发,提高律师的能力水平。质量短板指的则是,将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包括刑事责任追究的人,享受到高质量的免费法律援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将更多的出现律师的身影。去年底,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赵大程部长指出,这将深化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据我了解的像山东,吉林、湖北都有许多成功的做法,启示我们在涉法涉诉的信访改革当中,律师工作的作用比较明显。我们在这个《意见》当中明确的提出了,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的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
当然,律师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对于过去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以及新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司法部都将着力推动解决。赵大程介绍,“一要完善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情权、申诉权,会见、阅卷、收集证据,还有发问、质证、辩护和代理这些方面的权利。现在根据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进一步扩展了律师职业权利法。二要完善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救济机制;三完善侵犯律师责任权利的责任追究制度;四要规范法律服务秩序,要严肃的查处假冒律师职业和非法从事律师法律服务的行为”。
除了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作为诉讼外调解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赵大程部长说,如果多运用一些调解办法解决矛盾纷争,不仅可以减少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而且会为促进社会和谐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下一步,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信息化也将逐步加强。
赵大程表示,“我们为了做好这个工作,今年1月份和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高法院、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我们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政策性的指引的作用。我今年在春节前到浙江去调研,到了杭州一个基层的街道叫古荡,尤其看到了它运用互联网的方式,人可以不集中到调解室来,但是我的空间扩大了,我通过人民调解员居间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很多的大家在生活当中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我看了以后感到非常的好。现在应该说运用这种新媒体的方式,互联网的方式,来解决这些民间纠纷的问题越来越普遍了,2015年我们共化解纠纷近千万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近4万件,这项制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平等相待 相互尊重 相互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包括公安人员的工作目标一致,追求公平和正义。中央也提出要积极的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关键的环节是什么?
赵大程表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职责定位和角色分工虽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去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指出,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扮演好各自角色的同时,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12个字,勾勒出了新型关系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
现在在这些方面,有进步,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应该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职业行为规范,为构建新型的关系提供制度保障,还要发挥律师协会、法官、检察官还有警察协会的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来增进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有两种情形
遇事儿了需要法律援助,找谁呢?除了打官司,还有别的调解办法吗?
在谈到法律援助工作时赵大程表示,在我国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是公民。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公民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请求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定的援助事项范围,在这种情况下由公民自己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另外一种情况是在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等特殊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考虑其经济状况,通过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通知辩护而成为法律援助对象。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盲聋哑人、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可以通过公检法机关的通知辩护,获得律师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
普通老百姓只要经济困难到一定程度,它所要求的事项又属于法律规定,或者地方条例规定的范围,都可以提供。所谓困难对象,我们掌握的经济困难状况,基本上是享受低保的人群,以后这一类的人群,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断的变化,条件的改善还要逐步的扩大。
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 律师作用明显
3月14日,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做客中央台在谈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时表示,在涉法涉诉的信访改革中,律师的作用比较明显。经过这几年工作实践的总结和研究,中央政法委员会去年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这一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更好的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探索。
《意见》明确,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
对于更好的让当事人甄别审判机关所做判决的对与错,自身诉求对与错,和怎么样去采取一个更适合的,法制化的办法,去解决自身的诉求,都非常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