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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协会与上海政法学院联合举行全面合作签约仪式暨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研讨会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4-04-21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14,205次

        4月15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政法学院在律师协会报告厅联合举行全面合作签约仪式暨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研讨会。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主持了签约仪式,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金国华出席了签约仪式,并分别代表市律师协会和上海政法学院在《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全面合作原则协议》签字。会议还宣告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的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并举行了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会上,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金国华分别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盛会长高度赞扬了上海政法学院长期以来对市律协及本市律师行业的支持,指出:法律是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对法律的研究和教学须臾不能离开法律实践,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律师行业的全面合作,将有助于学院法学研究、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使学院的法学研究和教学获得源源不断的鲜活素材和不竭的动力,从而使学院的法学教育和研究步入新的境界。而律师的发展在于专业,专业基础是技术,专业的核心在学术,律师行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先进学术理念的引领、先导,也需要先进的学术理论的支撑和指导。市律协与上政的全面合作将为本市律师发展赢得新的智力支持和保障。市律协与上政联合成立“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是这种全面合作的具体实践,中心的建立将促进学术界和职业界全方位地研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动员和引导本市律师积极参与上合组织研究中心的工作。


        上海政法学院金国华院长在致辞中强调: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组织比什凯特峰会上对外宣布“将在上海政法学院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既是对上海的厚望,也是对上海的重托。上海政法学院愿意与长期保持密切合作的上海律协分享光荣,共担使命,我衷心希望,通过与律协的全面合作,打开“培训基地”建设新通途。基于此种理念,我校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展开包括科研、教学、实践在内的全方面合作,通过努力,相互促进,使我们共同前进。

        签约仪式后,举行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法律研讨会。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曾任联合国驻刚果民主共和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刑事案件独立复审委员会主席)盛红生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杨华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国务学院印晓慧博士、上海政法学院发规处王晓晶博士、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计时俊律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王娜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陈振云博士、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锦娟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盛兴律师等与会专家学者作了精彩的论文交流。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助理、应用科学院副院长王蔚教授主持研讨活动,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倪正茂就上合组织法律研究中心研讨会作了总结发言。

        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助理、应用科学院副院长王蔚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国务学院院长、上合组织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袁胜育、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小禾出席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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