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实施“律师参与信访”取得良好效果
日期:2008-02-19
作者:韩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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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2005年实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以来,律师不仅为当事双方提供咨询意见,还参与到提供论证意见、组织听证、重大群体事件的调解中来,高效规范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近几年,青海省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规则》和《律师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这些办法的出台使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成为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得到了信访群众和有关部门的肯定。
据了解,2007年青海省律师共参与政府接访562件,化解重大疑难、敏感案件89件,接待来访群众1800多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576份。其中律师解答涉及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土地征用、房屋买卖纠纷、拆迁补偿、社区管理、劳动就业、不服裁判申诉等内容的群众咨询近500多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