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难”导致刑事辩护质量下降
“目前全国公诉案件仍有60%以上没有律师辩护,律师执业存在较严重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2005年,在对全国部分省份有关《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后,张绪武对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调查中,据四川省司法厅统计,全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比例仍低于50%。按规定时间批准律师会见犯人的比例更低。而我国《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这一规定并未很好地落实。
张绪武认为,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直接导致了律师无法全面、客观地掌握全部证据材料,限制或模糊了律师取证的权利,影响律师承办各类法律事务,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43件案中逾八成律师被错捕
“目前,律师的执业环境很严峻,甚至一些律师的执业人身都得不到保障。有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公开对律师进行人身攻击。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有的侦查机关不依事实就以涉嫌妨碍作证、伪证罪逮捕律师。”张绪武介绍,据统计,从1996年《刑诉法》颁布到2002年,全国有详细记录的43件律师因涉嫌妨碍作证、伪证而被侦查机关逮捕的案件中,仅有5人被司法机关判处有罪,有33人被明确宣布无罪,另有5人尚无定论。“也就是说,在这些人当中,有88%的律师都被错捕或者冤屈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又如何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可以”到“有权”是巨大进步
张绪武针对律师执业中的“三难”等问题,上书党中央及全国人大提出了四点建议。其中明确提出,对律师阅卷、调查取证等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对其他相关法律条款也相应作出修改。
“目前,虽然《律师法》修改稿还未被人大审查通过,但修改草案中已经涉及到‘三难’问题,比如将以前律师‘可以’阅卷改为‘有权’阅卷。虽然只是小小两个字的变动,但对律师的此项权利予以了明确。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对于目前倍受关注的《律师法》修改,张绪武认为,其中修改的部分条款都对律师的权利予以了明确,是对律师权利的一种保护,也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空间。
律师职业很神圣
“目前,社会上对律师的看法可能存在一些偏见,认为律师不该为‘坏人’辩护。”张绪武说,好人不会是一张白纸,他可能也有缺点,坏人也不全是一张黑纸,他可能也有优点。即使是犯了罪的坏人,也有辩护的权利!虽然目前少数律师为经济效益忽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但绝大多数的律师是公平的、正义的。律师作为社会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很神圣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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