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听证程序违法
今年4月18日、20日,本报两次独家报道了洛阳龙门石窟可能于近期调整门票价格的消息。一直关注公益事业的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的吕进、张耀显、杜鹏律师和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的彭乃虎律师均认为,将于本月29日召开的龙门石窟门票价格调整简易听证会,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4律师指出,依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河南省价格听证简易程序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在降低价格或者价格的制定对社会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听证会可采取简易程序;列入河南省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制定(调整)价格及收费标准时,社会影响面较小或降低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听证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但是,龙门石窟门票价格调整,显然不是想降低票价。
听证会代表应重选
同时,依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十条规定,听证会代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听证会的代表产生有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多种方式,为什么本次听证会代表,一定要采取推荐的方式呢?“按照洛阳市发改委说法,参加29日简易听证会的19名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代表,均由社会各界推荐产生。那么这19名代表是由什么单位推荐产生的?什么样的单位可以成为推荐单位?代表产生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其中消费者代表占到多大比例?如果大部分代表都是由可能分享调价收益的单位‘推荐产生’,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本次听证会,会沦为被操纵的‘涨价秀’”。
截至记者发稿时,4律师已将有关情况反映给了洛阳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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