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决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是记者1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将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当地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态势,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从7月下旬至11月为集中打击阶段,各地将采取集中行动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一批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查处一批大要案件。12月为总结阶段。
专项行动期间,六部门将视情况分别或共同派出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由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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