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习赟
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长宁区政协委员
上海市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
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志愿团律师
第二届“东方大律师”
曾被授予“司法行政个人三等功”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习赟律师,是一位勤奋敬业、锐意进取的高级合伙人。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事务所主任刘正东担任市律协会长期间,刘习赟律师承担了事务所的主要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君悦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以房地产、公司投资、金融保险等业务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以“人心齐、风气正、素质强、管理严、发展后劲足”的特色,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而刘习赟则在2011年被评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
一、勤奋敬业,服务经济发展
刘习赟律师自199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7年之久。他以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活跃在公司法、房地产、外商投资和保险法等领域,成功办理了数百起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上海电气、中国人保、上海老凤祥、仲量联行、tesco乐购等近三十余家国内大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提供法律服务,以诚信执业、勤奋敬业的精神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2006年,刘习赟律师接受顾问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担任该单位诉上海精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六被告搬迁纠纷案的代理人。该案的被告均是由国有企业转制的民营企业,不仅历史背景复杂,而且涉及员工近千人。面对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现实利益的纠葛、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距离,刘习赟律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不仅在法庭上引经据典、据理力争;还在法庭外多方协调,化解危机,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照顾了被告的实际困难,最终使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胜诉,为国有企业挽回损失达1500万元之巨。原告胜利之后,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刘习赟律师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他认为:如果说诉讼是对律师法律功力的检验,那么如何执行法院的判决则是对律师协调能力的考量。刘习赟在原告和被告之间进行游说和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化解心中的怨气,自觉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从而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六被告获得应得的补偿,近千名员工全部顺利平稳迁出,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美统一。
2009年,施工中的世博项目“变电站进线工程”12号工作间发生一起吊装事故:起吊机在吊起一卷重达34吨的500kv高压电缆时,一根主钢丝绳突然断裂,致使该电缆跌落至平板车上,造成部分电缆护层变形,表面有不同程度的凹痕。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作为这批电缆产品的承保单位,接到了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刘习赟接受委托为人保财险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立即率领保险法律师专业团队对案情进行调查。他们了解到,此项变电站进线工程是缓解市中心供电压力、提高世博园等重点区域供电可靠性的重要工程,也是全中国第一条500kv长距离电缆输电线路,500kv高压电缆是特地向日本VISCAS公司特别定制的,目前世界上尚无此型号的电缆成品库存;工期紧张,预定生产更需时间,且标的额较大,涉及电力公司世博项目组、人保公司、吊装方、拖运方等众多单位,该案的处理迫在眉睫。刘习赟和他的律师团队对案件材料做了大量的反复研究,分析事故原因,确定法律责任,及时向当事人分析并明确提示各方当事人可能面对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并就货损的处理和定损向各方提出新的方案,获得各方的认可,将最终的赔款金额缩减了50%,实现了“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保证利益(减少社会资源损耗和当事人的赔付利益)”的既定目标,确保此项世博工程得以按期竣工。
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7月,为贯彻市政府依法行政、顾全大局、化解矛盾的大政方针,君悦所毅然接受了市委、市府信访办公室的委托和市律协的指派,参与“律师参与市领导调研信访突出矛盾案件”相关工作。刘习赟律师领衔带领所内专业律师与市信访办、市律协、静安区信访办以及相关动迁责任单位、动迁基地展开沟通、协调工作,并主动请缨,对信访矛盾极为突出的“东八块”基地内11名信访在册人员进行整体性审查。
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静安区“东八块”拆迁案件,缘自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本运作中“饮鸩止渴”所引发的资金危机以及“官商勾结”所造成的老百姓对政府某些部门的信赖危机,虽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少数害群之马也得到了应有的惩治,但因历史因素所遗留下来的基地拆迁矛盾却久拖未决,无法善了。面对“东八块”基地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刘习赟展开了深入的背景调查和理论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周密的审查、会见计划。他针对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东八块”案件的特殊需求,专门建立了“会见计划沟通制度”、“信访人健康状况征询制度”、“访谈结果反馈制度”,制订了《开展信访人访谈工作的程序、要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转发市律协与全市律师共享,促进了信访调研工作的有序开展,也获得了沈红光等市领导以及市信访办、市律协、区信访办以及相关律所的一致好评。在刘习赟律师的带领下,全所13名律师组成团队,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市领导调研信访工作当中,与市、区信访办、区房地局及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协调会议近十次,在对信访人员的访谈、会见工作中,耐心地倾听信访人的意见,适时地释法明理,极大的缓解了信访人员的猜疑、抵触情绪;在近一个月的材料审核工作中,刘习赟组织律师们积极参战,加班加点达1600个小时,实际核查信访矛盾31件,约见信访人15户,审阅材料116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7份共计28万余字,并成功化解了一户信访案件,确保包括“东八块”在内的17起信访案件核查如期圆满结案,受到了静安区信访办等部门的高度认同和评价。刘习赟律师被评为2009年度“上海市化解调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并荣立“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受到了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等领导的亲切接见。
2010年,刘习赟律师领衔完成了静安区15件、长宁区60件信访案件核查工作,并化解了长宁区3件信访矛盾;2011年,又接受了静安区28件、长宁区60件信访案件,目前正在审核中。刘习赟积极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以“‘我为化解社会矛盾出份力’、争当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为工作内在动力,以“为党分忧,为民解愁”的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参政议政,履行社会责任
刘习赟律师是民盟上海市第十三届法制委员会委员,担任着长宁区政协委员、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社会职务,他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认真参加调查研究,围绕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被评为2008年度“区政协活动积极分子”。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他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在区政协所提的提案与建议都具有较高的质量。他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律师业的扶持,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建议》,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提案;他提出的《关于缓解天山路600弄近芙蓉江路交通拥挤状况的建议》《关于加强在民事诉讼审判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建议》和《关于完善和创新信访矛盾化解机制的建议》,均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好评,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进行了相应整改。
他全力支持事务所的党建工作,为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提供充足的时间、场地和资金的保证;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发展党员或召开民主生活会,只要支部发出邀请,他都会挤出时间参加,而且积极发言,并结合每一位党员的自身特点,给他们提意见,对党建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党员同志们都称他为“党建之友”。
他扶贫帮困,乐于奉献,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四川汶川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他积极组织事务所员工向灾区捐款,奉献爱心,他个人还向上海市红十字会捐款6000元;他资助2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出资数万元资助1名青年律师到国外深造;资助老教师著书育人;支持长宁沪剧团出国演出弘扬中华文化;积极参加家乡的建设,在革命老区金寨县捐资修路。
刘习赟律师虽然自身业务繁忙并承担了事务所大量的管理工作,但是,在担任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副团长工作期间,他仍统筹兼顾,努力做好律工委的每一项工作,对首届长宁区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活动、长宁律师年会、四区青年律师辩论赛等大型活动提出各种建议,并主动参与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在今年6月市律协召开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上,新当选长宁区律工委主任的刘习赟总结并介绍了长宁区律工委的工作经验,引起与会者的极大兴趣。他们的自身定位和工作目标是:把律工委建设成团结律师的凝聚平台,拓展业务的服务平台,律师素质的提升平台,依法治区的保障平台;他们的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是:一方面建立既考虑律师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又要有服务律师的积极性的班子成员选拔机制,另一方面陆续制定了律工委《会议制度》《专职秘书职责制度》《经费使用规则》,使律工委工作增强透明度,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律工委活动的有序开展;他们求真务实的工作安排是:将今年的36项具体工作“表格化”,明确分工、责任、时间节点,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体现了很强的操作性和创新意识,受到与会者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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