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对全省律师公证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 级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建立完善了调查研究、讲评调度、考核表彰等制度,组建了各级律师公证服务志愿团,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咨询、参与人民调解、建立乡镇联系点、担任村委会和乡镇企业法律顾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律促进、法律维权、法律扶助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据统计,我省律师和公证员共担任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2878家,2006年以来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退耕还林还草等涉农公证事项4.3万余件;共有700名律师担任了农村人民调解员,参与接待和处理涉农信访案件5892件。
据了解,为使农民群众享受到更优质更快捷的法律服务,今后,全省律师公证员将通过“律师公证员送法下乡”、“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与乡镇结对子”、“律师与农民工牵手”等活动,重点作好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等四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