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律师协会诉讼法委员会第三次业务研讨会召开
日期:2007-10-14
作者:山西省律师协会
阅读:2,797次
2007年10月13日,,省律师协会诉讼法委员会第三次业务研讨会在太原市召开。省律协李飞会长、李原生秘书长、协会机关业务部工作人员及诉讼法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针对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研讨交流。会议共收到论文五篇,参加研讨会的委员们,都提交了各自的论文,并就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生效后,关于物业管理、车位归属、采光权保护以及物权法关于物权的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李原生秘书长最后指出:此次研讨会开得很成功,研讨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希望专业委员会加强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丰富内容。各位委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牢记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调查研究,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工作,以进一步更好的指导全省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