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法治泰州建设纲要》的总体部署,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泰州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努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 2004年以来,泰州两级法院认真调研本地民间习俗,注重将当地善良习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成效突出。今年8月,全国“民俗习惯司法运用研讨会”在泰州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对我市在全国率先将民间善良风俗引入裁判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此举是对司法视野下民俗习惯应用的一个积极探索,是对提高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有益尝试。 我市还开了全国环保信访听证的先河。该制度由听证申请、决定听证、通知和公告、组织听证会、形成听证处理意见5个阶段组成,最终通过合议形成听证处理意见。我市通过实施信访听证,较好地解决了一批重大、疑难的环境信访问题。该制度也得到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充分肯定。今年初,国家环保总局专门发文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学习这一经验。 不仅如此,行政处罚听证、低保申请听证、规划听证、物价听证……近两年来,我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共举行200多场听证会。政府部门负责人、执法一线干部现场倾听百姓心声,现场协同办公,宣讲政策法规,解答咨询投诉,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矛盾,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阳光执法。 “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中,我市大力开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多管齐下送法到群众身边。“五五普法”一年来,我市共举办法律咨询活动1490场、法制讲座360场次、法制图片展览90场次、法制文艺演出36场次,全市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力度不断加大,基层民主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目前,全市已有50%的行政村、社区分别获得“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称号,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7个。近两年来,全市党政干部累计下访2.6万余人次,搜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近万件,为群众办实事8700余件。 全市各地普遍开展民主恳谈会、民情日记、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和环保信访听证,这些富有成效的法治实践形成了法治泰州建设工作的特色,促进了法治泰州建设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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