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参政的合理期待
日期:2007-05-21
作者: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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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温州市共有律师500多人,现有7名市人大代表、11名市政协委员,拥有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比例超过3%。尤其是在人大、政协会议和政府的各项征询活动中,律师往往有不俗的表现。
律师参政,成为颇受关注的现象(5月18日《浙江法制报》)。从目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产生来看,律师主要是经由民主学派、社科联等界别推出的,尚无独立的律师界别。因而,不存在名额分配上对律师的照顾与倾斜。正因如此,律师参政成为受人关注的政治现象,这本身就值得研究。
从职业素质来看,律师往往具备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善于分析,二是善于表达。在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既善于分析又善于表达的律师,往往出类拔萃。加上律师的从业特点,决定了律师有大量接触社会的机会,能广泛地了解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也能深入地思考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再加上律师的从业秉性和职业习惯,敢于声张,不吐不快,重视文本,擅长于字斟句酌。在别人嚅嗫欲语的时候,律师往往敢先声夺人;在别人言不及义的时候,律师往往能一语中的。尤其是各类文件的讨论,律师的发言,往往针对性很强,极具参考价值。所以,从参政议政的素质要求看,律师无疑是比较合适的人选。也许正因为这,律师往往能被推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而且也容易在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受人关注。
律师参政,除了律师具备参政所需的素质,更重要的还是人大、政协工作本身越来越需要来自法的支持。不仅议事的过程要合法,决议的程序要合法,通过的文件内容要合法;而且,实践民主监督的整个过程,也离不开法的指导。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的推进,给律师参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律师参政也为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提升增添了活力。与其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比,律师在政府咨询和行政监督中,往往也能发挥独特的作用。所以,在人大、政协闭会期间的活动,律师也依然比较活跃,这是律师参政的另一个突出特点,也是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一道风景。
律师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角色,律师参政,不仅要经受精力牵制较多、业务有所影响的考验,更要确保公域、私域切割清楚,切不可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来影响自身业务。否则,不仅会影响律师参政的公正性,也会影响律师自身职业的公平性。这也是人们对律师参政的合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