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可办养老险
日期:2007-08-07
作者:唐小涛
阅读:2,508次
既无工商执照,又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加养老保险长期处于尴尬局面。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发出通知:非事业单位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可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位官员称,该政策也适用其他中介机构。
市劳动保障局的通知显示,我市的非事业单位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可凭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等证件到纳税当地社保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参保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事宜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市劳动保障局规定:1993年3月1日前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可从1993年3月起补缴养老金;1993年3月以后进入律师事务所的,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补缴。
据悉,我市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合作制,很多从业人员均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通知要求从印发次月起,此类人员转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此外,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地产中介等其他中介机构参保,也可参照该政策执行。
劳动保障局官员透露,目前乡镇企业参保尚无依据,预计未来纳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