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称,企业和商家因看中名人更具影响力的效应,纷纷请名人为自己的产品广告代言。而个别名人为了经济利益,在自己没有使用过产品,也不知产品真实效果的情况下,就按广告商的要求“信口开河”,大肆宣传产品子虚乌有的功效,带来了很不好的社会效果。
刘晓原介绍,一些受虚假广告误导的消费者曾提起诉讼,状告广告主和虚假广告代言明星,但按我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只能对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等社会团体进行处罚。消费者要求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依据。
刘晓原认为,消费者正是听了名人的宣传,并基于对他们的信任,才购买、接受其代言虚假广告中的产品、服务。因此,如果不从法律上规范和调整名人的代言行为,就违背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昨天,刘晓原草拟了一份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改《广告法》的建议书,并将这份建议书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局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
在建议书中,刘晓原建议修改现行《广告法》第37条、第38条,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从现在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扩大到“广告代言人”,并视情况规定“罚款”、“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罚则。(傅沙沙)
链接: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
1.葛优代言亿霖传销
今年年初,亿霖集团造林传销案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此前,葛优为该集团代言称“植树造林,首选亿霖”。
2.刘嘉玲代言“SK-Ⅱ”
使用SK-II产品后,江西消费者吕女士出现了皮肤瘙痒、灼痛等不良症状。事发后,她将宝洁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追加产品代言人刘嘉玲为被告,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这一申请。
3.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
去年7月,自称服用藏秘排油茶后未减肥反而便秘,消费者王某将该广告代言人郭德纲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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