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介绍
日期: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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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律协八届十六次理事会讨论决定,市律协自2011年3月份起,停止向律师会员发放纸质版《律师业务资料》,《上海律师》每期将刊登当月业务资料目录。
市律协此项举措基于以下情况综合考虑:
一、随着市律协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已经研发了《律师业务资料》电子版,可以在东方律师网上完整下载并打印,内容与纸质版《律师业务资料》完全相同。而且,与纸质版相比,电子版的业务资料在查询法律法规上,比纸质版更为便捷。
二、目前,市律协根据全市律师人数统一发放纸质版《律师业务资料》。2010年实际支出费用为51万元。随着律师人数及印发成本的不断增加,此项费用也将相应增加。不再统一发放纸质版《律师业务资料》,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用于其他更需要的地方,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率。
三、推行电子版,符合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
四、近几年的律师代表大会提案中,均有代表提议不再统一发放纸质版《律师业务资料》。
为此,经八届理事会慎重考虑并经表决,决定停止发放纸质版《律师业务资料》。律师会员登陆东方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新版《律师业务资料》电子版,也可直接访问: http://family.lawyers.org.cn/cn/ 。该新版业务资料电子版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为广大会员打造的系列信息化服务应用软件中的一个应用,集成在“律师之家2.0”平台中。“律师之家”平台继1.0的律所版之后,此次推出的2.0版本面向所有会员,目前功能包括:律协通知、法规库(含业务资料电子版)、业务研讨视频直播/回看等功能,更多实用功能也将陆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