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郑州市公职律师李庆伟和平日一样,走进办公室,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
李庆伟服务于郑州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文件的审核、备案。他也是郑州市首批公职律师。
郑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杨建介绍,目前郑州确定市司法局、法制局、卫生局等5个局委为第一批公职律师试点
单位,共有公职律师16人。上周这些公职律师刚刚结束见习期,正式开始执业律师生涯。
公职律师具有政府公务员和执业律师双重身份。据了解,公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询案件等执业权利。可以较好地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职律师的薪酬由政府财政支付,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兼职。
据了解,郑州市正在努力探索适合公职律师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每个月我们都要退回十来份政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文件审核的李庆伟说,在他看来,公职律师的设立,能够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化管理水平,减少政府违法,避免决策失误。
当公众利益与部门利益出现冲突时,公职律师应如何处置?是社会各界人士对公职律师的质疑。不维护部门利益,律师又将如何在单位中立足,是公职律师面临的尴尬。有专家认为,公职律师如何兼顾政府部门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公正,是目前需要探索的一个问题。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何可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