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义务法律咨询月由省总工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发起,在未来一个月时间内免费向全省广大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据介绍,工会公职律师,是指供职或受聘于县级以上工会,持有工会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专业人员。一旦成为公职律师,不得同时持有社会律师执业证,更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兼职。公职律师的职责包括,参与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工会的法律事务谈判,代理职工、工会组织参加有关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参与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