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10家律师事务所喜结“对子”
日期:2007-08-06
作者:宋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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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于8月1日召开全市律师“关爱民生、服务
和谐
”研讨会暨村所结对共建签字仪式,率先在江苏省实施律师事务所与行政村结对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市部分律师代表就“律师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路径、方式”等在研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田湾、云台山等10家市直律师事务所与
东海
县浦南镇的许安、潘圩等10个行政村签订了《关爱民生、服务和谐,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协议书》。
《协议》要求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村委会民调工作,指导调委会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担任村委会法律顾问,协助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做到普法教育经常化;认真维护外出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尽力为特困户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主动与村委会加强联系,互
通信
息,不断交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解决涉法事务。在此基础上,学习民主法治村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签订《协议》的10个行政村也做出了6项承诺: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发挥调委会作用,做到
矛盾纠纷
不出村;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确保无集访、缠访、缠讼发生;对于特困户、外出打工家庭的法律需求,村委会在内力范围内尽力予以帮助;不定期向
律师事务所
介绍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和突出的社情民意;律师事务所前往本村开展相关活动,村委会提供方便等。对于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协议》要求律师事务所和行政村及时沟通,共同协商后依法妥善处理。
签字仪式上,连云港市司法局副局长邵明要求广大
律师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关爱民生、服务和谐”这个主题,一要当好村、支两委的参谋助手,为村、支两委民主治村、依法治村提供服务;二要围绕农村中心工作,积极维稳,促进农村和谐
稳定
;三要强化服务“三农”意识,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