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制定举报人保护法 |
内司委认为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张庆伟等31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举报人保护法。议案提出,要通过立法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严厉追究公权力部门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责任,解决现行法律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刑事处罚的主体限制过严、处罚过轻等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我国对举报人保护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相匹配的救济机制,有必要制定统一的保护举报人的法律规范。
内司委认为,宪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中,都有保护公民举报的规定,刑法第254条还规定了报复、陷害举报人行为的刑事责任。当前,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受理举报的部门处理举报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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