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于2011年年会7月17日在南京召开,顾亚平副会长、驻会监事王乐律师及业务委员会委员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朱嵘法官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理解与适用问题做了报告。之后全体委员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理解与适用,尤其是与律师实务的关系、热点、难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王克稳主任在随后举行的年会上就2010年的工作做了回顾,通报了新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着重提出了委员会及委员参与“华东律师论坛”和省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度年会的要求。
顾亚平副会长在年会上作出指示,希望委员会委员热情参与委员会活动,加强学习与研讨,成长为行政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争取对全省律师的相关业务活动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 (省律协业务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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