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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举行贯彻实施新《律师法》广场法律咨询活动

    日期:2008-06-24     作者:南京司法局    阅读:2,292次
    
6月15日上午,为宣传新修改的《律师法》,江苏省司法厅和南京市司法局在山西路市民广场和各区县广场联合举行了贯彻实施《律师法》广场法律咨询活动,江苏省司法厅缪蒂生厅长,方晓林副厅长,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孙绵琪局长,南京市司法局王星旅副局长等领导亲临咨询现场指导。

省市35家律师事务所的百名律师为群众提供了热情的法律咨询服务,内容涉及刑事、民事、经济、行政、金融、知识产权等各方面。活动制作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吸引了大量市民驻足观看。短短三个小时,律师们共解答咨询数百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上千份。

修订后的《律师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律师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步骤。它的实施,一方面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更加自觉地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推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省厅市局领导视察贯彻实施新《律师法》咨询现场



省厅市局领导察看贯彻实施新《律师法》展版



省厅市局领导慰问冒雨参加咨询活动的律师及市民



律师热心解答市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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